我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进展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报,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验收结果,辽宁省大连市等4个试点单位为优秀,江苏省镇江市等10个试点单位为合格。文化和旅游部同时列出了14个试点单位的典型经验做法,对试点地区及负责单位予以通报表扬。14个试点地区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反映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对推动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出台专门的信用管理办法,推动信用经济规范化发展。规范的管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不少试点地区都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例如,辽宁省大连市出台了《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品牌认定暂行办法》,江苏省镇江市出台了《镇江市旅行社信用评价指标(试行)》,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出台了《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旅游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旅游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办法》等。这些规范性文件为试点地区的信用经济发展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引,有利于试点地区信用经济的规范化发展。

  第二,设计合理的信用评价指标,为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奠定基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评价标准和信用评价指标的合理设计是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前提。广州市以编制地方标准为切入点,建立健全了信用品牌培育机制,出台了《广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规范》,组织评选了首批3A级文化和旅游品牌企业和114家诚信旅行社;辽宁省大连市、重庆市铜梁区等地均构建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信用评价指标,为规范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三,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为相关主体的决策提供参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并将这些信息共享或扩散至相关主体,从而为相关主体的决策提供参考。《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品牌认定暂行办法》即规定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机制,宁波市奉化区专门出台了《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旅游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办法》,甘肃省张掖市也建立了信用信息共享和评价结果运用工作机制,实现了评价结果与执法部门的共享互通。

  第四,创新信用应用场景,充分体现信用激励的效果。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中,试点地区立足本地实际,创新信用应用场景,积极发挥信用在促进消费方面的正向激励作用。例如,上海市黄浦区培育“信游长三角+”旅游品牌,面向长三角地区4个城市(区)推出40余项守信激励举措;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推出了“信易游”“信易宿”“信易唱”等6类18项信用惠民政策,其中“信易游”激励的人群突破1.5万人次,为守信市民减免门票费用120余万元;重庆市武隆区依托信用积分为消费者提供信用免票、信用优惠、信用免押等产品,带动信用体验,促进消费升级。注重守信激励的正向引导,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启示。

  第五,探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提升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信用承诺制度是信用监管在事前环节的重要内容,优化信用承诺工作流程,打造信用承诺工作闭环,将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例如,湖北省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推行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归集公示364家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承诺书、导游带团信用承诺书1800多份,在100多家旅行社服务网点开展信用承诺可视化试点建设。信用承诺制度的推行将使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有利于营造诚信兴商的良好环境。

  由此可见,文化和旅游部开展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对于提升政府监管效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于试点之外的地区乃至其他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具有相当的借鉴价值。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信用学会会长石新中)


责任编辑: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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